蔬菜基地找到了合适的管理者,在沙大柱的指挥下,十亩的连栋温室顺利的下种,再加上每天浇灌被曾志混了灵气泉水的水,很快就发芽出土。
蔬菜超市方面,在王艳的操持下,很快招聘了三个员工。一个四十出头的阿姨,负责鱼类的销售;另外两个二十来岁的小姑娘,分别负责蔬菜和水果的销售。而王艳本人,则是专门负责在前台收钱。
新招聘的三个员工,给的工资都不算高,每个月三千元。不过,在同行业中,这已经算是高工资了,因为城里其它的超市,普通员工的工资,普遍都只有两千元左右,有的甚至只有一千五左右。因此,对于谪仙居超市给出的三千工资,她们三个都非常高兴,工作热情非常高。
更何况,在谪仙居超市上班非常的轻松,基本上每天都只上半天班,早上八点上班,最迟在下午一点就下班了。工作量小,工资高,这样的好工作,谁不喜欢呢?
曾志每天依然是过着惬意的日子,每天早上起床,开车去给大姐家的餐馆和蔬菜送送菜,在早上九点左右就回家,下午基本上就没什么事情了。
如今正是五月中旬,可以说是一年中风景最美的时候了,因此闲来无事的曾志,就非常喜欢搬一张椅子,躺在自家的院子里,或是远眺南巫山的美景,或是拿着手机看看小说什么的,说不出的闲适逍遥。
这天,曾志照例在起床后,开车进城送菜,回到家吃了点早饭后,就搬一张椅子,泡了一杯自家出产的灵茶,在院子里坐着,掏出手机看小说。
曾志最近看的是一本刚刚发表不久的新小说,如今才十几万字,作者也是一个新人。一般来说,曾志是很少追这种字数不多,并且是新人作者写的小说的,因为养起来太麻烦了,还说不定啥时候就太监进宫了。不过这个作者写的很不错,或者说是很合曾志的胃口,所以他就决定追看了。
不过,就在曾志才开始看的时候,就听有人在叫他。回头一看,却是曾垂东。这家伙穿着短袖t恤和短裤,显得非常的休闲,并且他的肩膀上还扛着一支气枪。
曾垂东说道:“大志,听说大坨洼那边有很多水鸟,我准备去打几只来烧烤,你有没有兴趣?”
原来今天是周末,曾垂东就找一个在公安局上班的老战友借了这杆气枪,回老家打猎玩。
大坨洼附近的滩涂湿地上有很多芦苇丛,里面藏了许多野鸭子之类的常住水鸟,也有那种尾巴长长羽毛漂亮的过路水鸟,有时候甚至能够碰到大雁,那东西可是肥硕得很。
曾志一听就来了兴趣,答应和曾垂东一起去。
小时候时候,曾志也曾跟着大一些的孩子,背着气枪去打鸟,可惜自己那时候年龄小,没有什么实际的经验,到了后来长大一些,又一直在外面读书工作,哪有时间去打水鸟?
现在闲着没事儿,曾垂东一提起这一茬儿,曾志马上就动心了,决定去过过瘾,现在他把大坨洼租下来了,对那边的情况也很了解,知道湖边的水鸟很多,可以打上几只回来烧烤。
于是,曾志开着车,载着曾垂东往大坨洼赶去。
芦苇丛很茂盛,曾志捡起一块拳头大的鹅卵石来,用力向那边的芦苇丛中扔了过去。只听得一声水花溅起,足有二十多只野鸭子被惊得扑腾起来,四散逃去。
“靠!果然不少!”曾志顿时来了精神,当下吩咐曾垂东道,“你扔石头,我来打,今天有了烧烤的材料了!”
可惜曾志的枪法实在不怎么样,一盒铅弹打了快一半儿,才碰到两只野鸭子和一只比麻雀大不了多少的水鸟,这要填饱两个大汉子的肚子确实有点困难。
“大志,让我过过瘾吧!”曾垂东扔了一上午的石头,胳膊都有点酸了,心说我再不打两枪,子弹都光了。
“行,剩下的这一半铅弹都归你了!”曾志倒是大方得很,直接把枪给了曾垂东。反正他也看得很清楚,这边的鸟飞的飞跑的跑,剩不下几只了。
曾垂东不愧是当过兵的,枪法比起曾志来可是好多了,虽然芦苇丛里面没有几只住户了,但是他的准头好,竟然有打下来两只野鸭子。
两个人来到湖边,开膛破肚拔毛拽肠之后,就找了些树枝把野鸭子们从头到尾一下子穿过去,就这么架了起来,然后生起火来。
不过两个人的烧烤功夫都不怎样,烤糊了两只不算,剩下的也差强人意。拨开外面的焦皮,里面能吃的不多,但是味道还不错,咬一口滋滋冒油,更有一种芦苇的清香。